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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基金收购商业物业
发布日期:2006-8-23 来源:原创

    近期,中国商业地产联盟受国内知名基金委托拟对大型商业物业进行收购或以其他方式合作,具体条件如下:

    1、 物业标准

    单体经营面积至少在1.5万—3万平米以上,综合体经营面积在3万-20万平米。具有地域标志性,其商业内容为知名连锁机构或其组合,合同期限不少于15年,由专业管理团队进行统一管理的商业物业。

    由收购方实施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结构、业态技术标准测量,实施专业财务审计及法律事务清查,经过双方确认备案;

    未开业未分割出售但规划定位较好的停缓建物业项目,单体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在实施尽职评估和法律调查后,经过再开发改造,要求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良好,三通一平,市政配套到位,到红线,建筑物有规划许可和建筑许可,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的范围内,或可以建造的容积率在此范围内。(宽度或进深以16米左右为最佳,层高不低于4米)

    建筑物结构为框架结构,允许进行改造。 周边有一定的空地,有回旋的余地,出路通畅并可停车。水、电、煤气、排污、通讯等设施到位。

    2、净值标准

    收集物业投资、开发、经营的全部信息,经过净资产值评估(NAV),未来租金收益率不低于12%,物业权属清楚,五证俱全,已经开业经营,并有稳定的租金收益的物业。

    依据净值评估确定物业转让价格及条件。物业可负债至最高35%,零散出售比例不得超过物业总面积的5%。

    未竣工未分割发售的停缓建项目,必须依据政府审批的项目转让、拍卖和改建手续,所有债务处置和物业权属处置需有法律依据,价格以目标公司净资产为依据。

    由目标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资产清单、负债清单和重置成本估价报告,作为评估机构审价依据,收购方将以承债买断和项目股权转让综合方式进行收购。

    3、法律权属

    不存在争议或抵押、优先权等他项权利。并同意收购一方律师和委托财务机构实施审计,协调投资者、政府、税务、银行关联法律事项,双方签署信息备忘录和保密协议,确认产权管理及其剥离管理方案及财务报告。

    4、物业形态

    零售购物类、旅游休闲类、商务写字楼类、工业厂房改建类,或其综合体。

    5、区域选择

    目前主要选择主要战略城市以及华北、西北、东北区域重点城市,如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太原、西安、石家庄、呼和浩特、济南、青岛、唐山等,相关地区二三线城市视交通、产业结构和旅游价值确定。

    请有意者与中国商业地产联盟联系。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88255833
    传    真:010-88255149
    邮    箱:ccre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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