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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一五”限制小商品市场数量
发布日期:2006-12-11 来源:中国商报

    积极开发老年消费市场、限制二环路以内小商品市场的发展、开发建设特色街区……日前,北京市商务局公布《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以下称《规划》),提出了“十一五”商业发展的目标、重点任务以及对重点商业空间布局的指导方向。


    据悉,《规划》适用的领域为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物流配送业、一般旅馆业、部分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以及特殊流通业等。

    为构建“安全、规范、便利、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商业服务体系,《规划》提出今后五年北京商业的主要预期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幅达到9%左右,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4470亿元左右;2010年,连锁商业实现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35%左右;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刷卡消费的比例达到38%以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成“三大任务”,完善“六大体系”。

    “三大任务”分别指扩大居民消费、促进行业升级和紧抓奥运机遇。其中,《规划》把扩大居民消费放在了首位。《规划》强调加快城市发展新区、郊区和社区等“三区”商业发展,积极发展租赁、信贷等多种形式的信用消费,鼓励新型消费方式。鼓励企业进一步细分市场,适度发展高端商业,引进高端品牌,增加有效商品供给。培育引导文化创意产品消费,鼓励发展时尚消费,打造“时装之都”,将北京建设成为国内时尚消费中心。积极开发老年消费市场。

    同时,《规划》提出了完善便利化服务体系、现代流通发展体系、特色经营服务体系等六大体系。

    便利化服务体系。新建大型社区要高起点规划建设设施相对集中、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社区商业中心,实现商住分离。到2008年,城区和近郊区规范化社区菜市场累计达到150家、社区便民配送菜店300家,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居民买菜不方便的问题。规范和新建社区便民超市和便利店1000家,到2010年,便民超市和便利店社区覆盖率力争达到95%以上。2010年前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力争覆盖全市乡镇,可以满足80%的农资需求。

    现代流通发展体系。引导有条件的小商品市场加快调整经营方式,促进批零功能分离,向现代百货店、专业超市等业态转变。引导工商企业剥离物流业务,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扩大连锁企业集中统一配送商品的比重。2008年7月前,重点功能区、主要商业街区、饭店、旅游景区、奥运村、奥运场馆及周边地区的商业设施要全部实现刷卡消费无障碍。

    特色经营服务体系。将王府井、西单建设成北京标志性现代商业街,将前门-大栅栏改造建设成为传统特色突出的文化旅游商业街。继续推出和完善海淀图书城、琉璃厂文化街、潘家园旧货市场等10个左右全市性特色商业街区(市场)和朝阳大都酒吧街等15个左右区域性特色商业街区(市场)。组织评选推介"特色商店”、“特色风味餐厅"和“特色清真餐厅”三大品牌系列,培育商业和餐饮企业知名品牌。支持老字号企业通过直营或加盟连锁方式向重点新城、郊区、外埠及海外市场延伸发展。

    在提出“三大任务”、“六大体系”的基础上,《规划》对重点商业空间布局特别是专业市场空间布局进行引导。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重要的城市流通基础设施。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发展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城市外围适当地区重点培育发展1-2个大型一级粮油批发市场。

    小商品交易市场按照“控制数量、促进合并、发展专业、转型创新、服务生活、完善布局、形成枢纽、扩大辐射”的原则,优化布局,提升水平。限制二环路以内小商品市场的发展,鼓励现有的小商品市场改造、转型或迁出;东西北四环路以内,南三环路以内严格禁止新增小商品批发市场;东西北四环路和五环路之间,南三环路与南四环路之间限制新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现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向社区菜市场转型;郊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要以满足新城发展和居民生活为目标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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